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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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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父母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1-1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现就做好我院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院2016-2018级高职班、2014级中招、2015级中招各班学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学生)

二、核准及补录内容

各二级学院要通知学生认真核准学信网(www.chsi.com.cn) 的数据信息与真实情况对应一致,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于2019227日(周四)下班前完成。

因信息核准和信息补录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信息,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填报,请以分院为单位将学生填报的《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模板》电子稿传至教务处熊玲QQ,纸质稿务必让学生向家庭核实确认后亲笔签名,再由二级学院书记签名确认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熊玲处。

四、填报注意事项

1、年收入超过六万的(父母或学生),才涉及个税扣除。目前年收入不到六万的这次可以报(备用),也可以等工资涨了再报。

2、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父母只有一方涉及个税扣除(或单亲家庭)的,请填写“父母或监护人1”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3、填报姓名以身份证件上的为准,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4、填报身份证号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

5、学校只保障信息正确(准确登记学生提供的父母身份信息),不判断是否真实,真实性由学生本人保障。

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模板

                                                  

                                           教务处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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