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招得进,育得好,送得出”的办学宗旨,进一步规范我院各类教材的编写、征订、使用等各项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课堂教学和科研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总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教材的使用。
二、本办法所提及的教材指学院图书馆藏书之外的所有教学用书,主要包括学生用书和教学参考用书。学生用书指学生、教师所用课本和配套习题册;教学参考用书包括教师教学参考书和其他教学参考文献等。
学生用书
一、教务处负责学生用书的订购、发放、统计等工作。
二、订购学生用书工作程序
1、教务处根据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在学期结束前二个月将下一学期各专业各班级“教材订购表”(见附件1)发到各系部。
2、各系严格按表格要求填写本系所辖专业拟用教材,系主任要对本系所辖专业的教材订购情况把关,认可签字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将各系主任已审阅通过的教材订购表核查后上交分管院长。
4、分管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向教材中标供应商订购。
三、订购学生用书要求
1、教务处提供各出版社最新教材目录。
2、各系部在选择教材时应选用符合我院学生学习程度的教材,并以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高职高专类教材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教材为优先选择。
3、各系部应熟悉拟选用的教材,以资料库现有教材为先。
4、原则上采取“一学期一门课程只用一本教材”制,不成套地订购教材。对课堂上不经常使用的自学性质的教材,可建议学生自行选购,不得强制统一订购。
5、各系部应尽量选择同类教材中价格低廉教材。
6、在对外征订过程中如出现教材缺货等情况,教务处应及时通知有关系部,各系部应及时提交所替换教材的信息;各系部在规定期限内不预订或漏订或预订期截止后再提出订购或更换教材的,需作出书面说明,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办理。
7、各系部在课程的一个教学周期内不得变更教材。
四、学生用书发放工作程序及要求
1、学生用书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统一签领,班主任须对自己所领出的教材负责。
2、班主任发放教材后,应按教务处所发的提示要求填写好“教材领用登记表”,并按时交回教务处。
3、班主任应及时向本班学生通报上学期本班教材费用情况。
4、教师课本由教务处提供。各系部为满足教师提前备课要求,可自行零购课本,并将之作为教学参考用书纳入系部资料库账目。
5、教师课本根据该课程本学期任课教师人数由所在系部干事凭系主任签字到教务处领出,原则上按“一教师一书”制,不得多领。多个学期使用同一教材的教师三年内不得重复领书。
五、学生用书库存
1、每学期学生用书订购数量与发放数量之余数即为本期库存。
2、为节省学院资金,教务处应于学期中期将90%的本期库存教材退还供应商。
3、教务处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对所有库存进行盘点。
教学参考用书
学院鼓励各系部组建和逐步完善系部资料库。
一、订购教学参考用书工作程序
1、各系部每学期末根据下一学期本系部教学实际要求填写“教学参考用书经费申请表”交联系院长审阅。
2、各系部将联系院长审阅批准后的申请表提交院长批准。
3、各系部自行订购所需教学参考用书,并入库建档。
4、各系部在每年度末将本年度教学参考用书购买清单交联系院长审阅。
二、订购教学参考用书要求
1、教师教学参考书统一由各系部自行购买。
2、在学生用书有库存时,各系部可将学生用书领用为教学参考用书,
但每种不得超过两本。
三、教学参考用书的管理
1、各系部须建立资料库图书目录及账目。
2、各系部须建立教学参考用书借阅登记册、借阅制度及管理办法。
3、每年度末各系部进行资料库盘点。
学院教师自编教材
一、学院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包括高职高专教材在内的各种教材的编写工作。
二、学院教师自编教材不纳入学院教材招标计划,但要按学院招标折扣标准结算,且主编教师必须提供本教材代理商的信息以便学院与之签定的教材订购协议。
三、在本办法生效前已出版的学院教师自编教材,须填写“教师自编已出版教材论证表”(见附件2)后,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我院学生用书征订范围。
四、拟出版的学院教师自编教材,须填写“拟出版教材编写申报表”(见附件3)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3-5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占三分之一)评审后,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该教材可纳入我院学生用书征订范围。
五、专家组由教务处针对不同教材临时指定,专家组一般由该教材相应研究方向的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评审每本教材的费用为300-500元人民币,该费用由教材编写教师支付。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1.xls 附件2.doc 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