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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日期:2017-07-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下简称《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明确未来五年江西省语言文字事业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发展路径,依据《江西省中长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江西省教育规划纲要》),结合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江西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成就显著,为江西教育发展、文化繁荣、科技创新、对外交流、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语言文字宣传工作成绩斐然

——深入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活动。2011年1月《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依法建设的新阶段;2011年9月组织编写了《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一书,专门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向社会免费发放。

——2013年8月印发了《江西省贯彻实施意见》,结合江西实际,细化了《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具体内容,明确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切实抓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为切实做好推普宣传,以每年的全国推普宣传周为契机,紧扣主题,及早谋划部署,精心安排动员,创新推普宣传形式,聘请推普形象大使,突出农村推普重点,组织开展诵读、演讲、书写大赛、啄木鸟行动和“推普下乡”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长足发展

——稳步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2012年,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到2015年12月,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抚州市已经全面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城区普通话基本普及,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持续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将示范校创建活动向农村学校延伸,极大激励了县区和农村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促进和带动了县区和农村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三)语言文字工作基础建设成效显著

——基本理顺了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体制机制。针对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机制不顺畅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院校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各高校都成立了以分管校领导为主任的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统一归口学校教务处管理,充分利用教务处成熟的教学管理体系,统一组织协调学校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强化了各地各校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建设。分别下发了专门文件,组织专家对全省38所高校和11个设区市的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进行了评估检查。通过检查,对不合格单位作出了停测整顿处理。检查评估推动了测试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真正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

——加强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队伍能力培训。共举办各类语言文字工作省级培训班5期,聘请省内知名专家授课,对全省普通话管理人员和测试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选派语言文字骨干人员参加国家60多个批次的各类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语言文字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规范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管理的通知》,对全省1035名国家级和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重新进行了登记、考评,对不合格的测试员进行了清理;对测试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动态管理、定期考评;择优录用,聘用分离;在岗培训、提升素质”的要求。

——增强了普通话培训测试过程的管理力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强调了过程管理的重要意义,对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工作、基础建设、队伍管理、考务纪律、经费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测试标准和工作纪律。

——提升了普通话培训测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全省普通话测试人数和范围逐步扩大,“十二五”时期全省共有77.69万人报名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其中在校学生67.36万人,教师3.32万人,公务员2.22万人,窗口服务人员0.36万人,社会其他人员4.43万人。

(四)中华优秀文化传播亮点纷呈

——“中华经典诵写讲进校园活动”亮彩纷呈。下发了《关于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系列活动暨江西省规范汉字书写大会的通知》,各地各校把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广泛开展以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演讲为主要内容的社团活动和校外活动,推动经典诵写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组织参加“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活动成绩喜人。2014年我省代表队获得团体第四、个人第七的好成绩。2015年,我省代表队5名选手在复赛中全部胜出,成功晋级总决赛并最终获得全国亚军。“汉字听写大会”活动在我省广大师生中掀起了一股热爱汉字、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的热潮。

——中华经典资源库(江西篇目)建设顺利启动。根据国家语委的要求和安排,我省承担了2个地方篇目的制作任务。目前,已经组织专家和制作人员参加了由国家语委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完成了2个反映江西地方特色经典诗文篇目的遴选和篇目讲解的文学脚本撰写,并通过了国家语委的审核。

(五)语言文字省情调查及科学研究成绩丰硕

——组织申报语言文字专项课题喜获丰收。2013年,“赣南原中央苏区语言文字工作调查与研究”课题获得教育部语用司立项,目前,该课题已经顺利结题;2014年,“丝绸之路经济带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研——语言文字在景德镇陶瓷历史文化中的应用研究”课题获得教育部语用司资助;2015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调查与研究”课题再次获得教育部语用司立项支持。2015年10月经国家语委批复江西省10个县汉语方言调查项目通过立项,标志我省正式成为开展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汉语方言调查项目的省份之一。

——组织申报国家语委规划课题项目获得突破。继2013年南昌师范学院、2014年江西师范大学获得国家语委规划课题项目立项后,2015年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再次获得国家语委规划课题立项,其中江西师范大学申报的课题获得国家语委重点课题立项。

——首创省级人文社科课题语言文字类单列项目。立足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加强语言文字科学研究。2014年,在江西省人文社科课题中首次单列了“中国传统文化”专项课题,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和南昌航空大学等组织申报的课题首批获得立项,开创了江西省人文社科课题专门设立分课题的先例。

(六)语言文字社会服务功能普遍增强

——加强了社会用语用字执法监督和检查。各设区市在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加强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监督检查,把集中开展社会用语用字检查整改当做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日常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增强了语言文字网的社会宣传和网上服务功能。及时改版“江西语言文字网”,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发布,不断增强社会宣传和网上服务功能。近几年,语言文字网的宣传和服务功能一直受到民众的广泛好评,网上咨询和及时回复率达100%。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建设经济新常态,我省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和《江西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五年。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

从国际环境看,世界各国纷纷谋求扩大本国的文化影响力以助推经济发展,文化多元主导国际思潮,语言竞争日趋激烈;从国内发展看,语言与国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各项建设的关系日益紧密,国强带动语强,强语助力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拔尖创新人才,迫切需要提高国民语言能力。语言产业和职业进一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文化发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迫切需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中的独特作用。

“十二五”时期,我省语言文字事业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语言文字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新形势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需要创新。由于语言文字工作属于软任务,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自觉性还不够高,对语言文字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难以排上位,导致社会重视语言文字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二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差别较大,一些地区和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还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经费没有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还不理想,农村、边远地区推广普通话任务仍很艰巨;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在有的地方进程缓慢,甚至停滞不前;有的单位用语用字状况落后于社会发展和国家要求;公务员和窗口行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缺少强制手段和约束机制;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语言文字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虽然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与行业管理、地区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在实际

运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管理办法,存在相互推诿现象,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过后的社会用语用字乱象反弹日益突出。

语言文字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全球利益等领域的综合性战略资源。“十三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推进我省语言文字事业发展。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深入实施《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主动适应和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我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要求,提高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整体水平,科学保护江西地方方言,为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全面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全面提高,语言文字社会管理服务能力有效提升,语言文字的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成果更加显现,语言文字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更好地促进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地方语言资源保护与开发应用能力增强,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体制机制趋于完善,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发展。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推进语言文字法治建设

推言培训中心,面向中亚向西开放”战略,在完善语言文字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语言文字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建设,不断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语言文字综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联合人大、语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专项督查活动,重点加大对新闻宣传、广播电视、出版机构、社会服务窗口行业和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督查。

全面启动语言文字专项督导工作。按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要求,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将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列入教育事业发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府绩效管理目标,建立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加强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督导检查,建立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复检制度,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

(二)深化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深化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继续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设区市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到2017年,三类城市达标验收完成80%,全省三类城市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任务;开展区域和行业、重点领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汉语拼音和外语使用;以城市为中心、辐射带动农村地区,促进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加强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深化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完善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标准,重点支持农村地区示范校创建,巩固成绩、提高质量、均衡发展。每年重点建设40所左右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三)创新语言文字宣传方式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实施办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体系、手段和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手段,面向学校、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等重点领域以及军队、社区、农村,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人员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法制意识。

创新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紧扣每年“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注重活动的广泛性和连续性,重点推动农村、边远地区提高普通话普及程度,促进全社会不断提升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四)强化学校语言文字教育

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进一步丰富学校语言文字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鼓励学校根据自身实际研发编写语言文字教育校本教材;推动幼儿园将培养幼儿普通话倾听和表达习惯作为学前教育的重要环节;推动中小学加强普通话口语、规范汉字书写、汉语拼音等教育教学,将语言国情和语言学常识等融入语文课程内容;推动职业学校加强学生职业语言能力教育;推动大学语文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大学生语言文字素养和语言文字综合运用能力;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五)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

推进校园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鼓励支持举办“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中国诗词大会”等文化教育类节目;继续开展“书法名家进校园”“校园朗诵大会”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校园活动,引导师生加强对祖国语言文化的热爱。举办多种形式传统节日诵读活动,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增强语言文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建设完善“中华经典资源库”,遴选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籍佳作,邀请当代名家通过诵读、书写、讲解的方式予以呈现并制作数字产品,向社会推广,增强全社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传承意识。

(六)加强职业人群语言能力培训

加强对教师的语言能力培训。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普通话水平及口语表达、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等纳入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内容,强化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教师任职资格中的标准;开展农村和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普通话专项培训;继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加强对窗口行业、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语言能力培训。支持推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推动用人单位、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和进城务工人员输出、输入地相关部门对务工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和从业能力。

(七)完善语言文字能力测评工作

依法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改善测试环境和工作条件,推进测试站标准化建设,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普通话培训测试的信息化建设和资源建设,全面提升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的管理;继续推进并完善视障、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推动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适时开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和汉语能力测试。推动教师、公务员、编辑记者、广告设计制作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提高汉字应用整体水平。

(八)提升语言文字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

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组建语言文字研究机构或研究团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语言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江西省语言文字的科研工作,形成区域特色;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课题,积极参与国家语言文字重大项目研究;加大支持力度,提升科研项目的经费保障水平;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进一步提升语言文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抓好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力量的培养,广泛吸纳双语、多语人才,探索盲文、手语推广服务,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专家学者的作用,构建研究、培训、交流平台,为社会各界提供语言文字培训、咨询、援助等服务。

(九)深入开展语言文字省情调查

开展特定地区特别是环鄱阳湖区、革命老区、客家聚居区等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加强对江西革命传统文化、苏区文化、陶瓷文化、书院文化、客家文化、临川文化等历史文化的挖掘;开展大中小学生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调查;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电信、旅游、公共服务行业等相关部门合作开展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适时开展手语、盲文等特殊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支持开展方言的使用情况调查,积极承担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完成我省县(市、区)汉语方言调查和濒危语种的调查保护工作,形成系列调查成果,为地方语言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十)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平台建设

完善以江西语言文字网为龙头,各设区市、行业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网站(页)为主干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网络,巩固和扩大语言文字宣传教育阵地,构建涵盖信息公开、咨询服务、监督评测、培训测试、学术研讨、交流展示等各类功能的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化平台,提高语言文字政务信息化水平。

加强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江西省语言文字资源的开发、保护和传承。建设江西省方言有声数据库,科学保护赣地语言文化资源;开发语言文字有声教育产品,为社会提供语言文字有声教学、阅读和欣赏服务;积极参与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数据库和语料库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组织领导

强化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省、市、县三级政府和各高校要建立由分管领导任主任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内设机构及专职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建立和完善单位领导分管、有人员专管或兼管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高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和语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语委议事协调机制,强化与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社会团体的作用,支持开展语言文字的宣传、咨询、学术研究、合作交流等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各地、各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先进经验,对语言文字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人才保障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改善工作条件,稳定干部队伍,完善培训制度,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相关行业部门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切实提高其语言文字依法行政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强语言文字事业人才库建设。充实全省语言文字事业人才资源数据库,下力气建设好语言文字工作专家队伍,通过国家培养、省级培训,建设一支政策性强、专业素质高、业务精良的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好专家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省语言文字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加大语言文字事业经费投入

建立健全语言文字事业经费投入机制。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需要,安排专项经费,加大对语言文字重点建设项目的经费投入;对革命老区、农村、边远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经费倾斜;鼓励企业、团体、个人捐赠,多渠道筹措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经费;加强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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